繁昌经济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工程审价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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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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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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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工程审价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越**二环北路56-60******)综合楼办公区515

成交金额:6.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工程审价

服务范围:****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进行审计

服务要求:协调、解决结算审价过程中争议问题,出具正式书面审价、审核意见。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晓婷、吴守旻、张小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2%,按上述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1)**苏柏亚****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德恒****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城南大道(漓渚江-**路)雨水出水口**工程;(2)福全街道集镇管理优化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39****7393。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银河大道1****中心4楼

联系电话:181****4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广场A3座3层

联系方式:139****7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雅文

电话:139****739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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