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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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6-15 10:12: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上玻璃钢高速公路护栏制品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

****

******公司

拟建****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法人代表赵龙,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5%。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新增搅拌机、拉挤生产线等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钢高速公路护栏制品400吨。

(1)空气环境:混料搅拌、拉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建,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利旧,DA002)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加强有组织收集等措施。

(2)水环境: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拉挤切割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模具、沉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玻璃钢制品边角料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破损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桶,促进剂、固化剂和色浆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5)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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