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岑铁路北流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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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玉岑铁路**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西**路0002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少杰0775-****59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创客小镇(会**路)回建区

联系人及电话:黄杏玲 0775-****999

五、监督部门:**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监督电话:0775-****403

六、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澄清说明:

为统一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标准及评标评审判定口径,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相关事宜作出澄清说明,本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本项目为多标段招标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模板为系统固化制式,无法针对各标段单独定制修改。为规避系统模板限制引发的评审争议,现就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填报口径统一明确如下: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内所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填写栏位,以下三种填报形式均予以认可,不认定为填报瑕疵,不作无效投标、废标处理:(1)填写项目总名称、总项目编号;(2)填写对应投标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编号;(3)填写“项目总名称+对应标段名称”组合形式。本填报口径不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两类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对应标段标准格式填报,不适用多形式兼容规则。标书代写

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上述任一规范方式填报,单独填写项目总信息、单独填写标段信息、组合填写信息均为有效填报。只要填报信息与本项目及所投标段真实对应、准确无误,即为有效内容。

3、本次澄清仅为招标文件格式填报口径的解释与统一,不涉及招标范围、资质条件、评标标准、工期、质量、报价要求等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及报价要求,不影响各**常投标工作。根据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澄清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开标、截标时间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4、本澄清仅用于统一本次项目评标评审判定标准,化解评标过程中格式填报相关争议与疑问,各投标人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正常编制投标文件即可。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并遵照执行,本项目评标评审统一按照本澄清口径判定。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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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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