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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位于**市**新区青墩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新校区内共享单车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市**新区青墩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房产 | 租赁期限 | 3年+2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在前一年营业额收入占比基础上逐年递增1‰ | 装修期限 | 无 | |
| 补充说明 | / |
承租押金 | 50000元 | |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所在楼层 | 1层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其他情况 | 承租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附有原始厂商的装箱单、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中文说明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产品的供货配置清单。 一、新校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1000具体如下: 共享电动自行车600辆、400辆共享自行车,在运营过程中动态调整。 二、共享单车项目中收费: 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高于1.5元/15分钟,超出部分不高于1元/15分钟;共享自行车不高于0.8元/15分钟,超出部分不高于0.6元/15分钟。 三、对投放设备的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 |
| 租赁用途说明 | 房屋租赁用途:共享单车,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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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87018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0413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评估备注内容 |
87018.8元/年(预估年营业额870,188占比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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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一、本次项目按照年营业额的10%做为租金底价,意向承租方须按照比例进行报价(不低于10%),最终年租金价格以实际年营业额乘以成交比例计算,如最终年营业额低于估算年营业额,则实际年租金为估算年营业额的10%,即87,019元/年;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项目服务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共享单车,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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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761368A |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10%(本项目挂牌价为年营业额中计提租金的比例,实际成交价亦同,请知悉,详见本公告特别告知)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其他组织机构、个人工商户及自然人报名;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cour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下达过行政处罚(http://www.****.cn/),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相应的有效期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4、本项目的移动端APP须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备案主体与承租方一致,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共享单车服务经验,要求正在**的高校数量不少于2个,且获得校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证明或履约良好证明。
6、提供委托方认可的现场踏勘证明。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该项目装修效果图、水电改造、对接学校一卡通、平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近三年其他校园运营共享单车项目中,未发生过师生骑行身亡等重大事故事件。
5、须为骑行者和第三者同时购买不含免赔额的安全保险。
6、)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附有原始厂商的装箱单、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中文说明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产品的供货配置清单。
7、须建立车辆维护服务制度,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门团队,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保,定期检修,及时处理故障;定期对投放车辆开展安全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难以修复的车辆及时回收处理。
8、意向承租方的软件平台须能对接上****后勤服务平台,****学校一卡通财务体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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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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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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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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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提供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cour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下达过行政处罚(http://www.****.cn/),截图并加盖公章;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省内高校共享单车服务经验,要求正在**的高校数量不少于2个,且获得校方满意评价,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证明或履约良好证明;
6、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7、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提供有效期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8、提供委托方认可的现场踏勘证明;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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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交易所支付5000元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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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
| 附件资料 | 一次性报价承租承诺函(1) - 无权证.doc合同模版(共享单车).pdf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6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朱学锋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131****6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