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我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运营我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沙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地址:东沙****服务站。
(三)项目经费:运营补助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最终金额以上级实际拨付至街道的就业补助资金为准,如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或上级未划拨专项经费,则不予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项目期限:协议期两年,每年开展运营评估。第一年评估合格,可获得下一年度继续运营资格,若第一年评估不合格,将终止运营资格,并另行选择下一年度运营机构。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运营管理:负责服务站的日常业务运营管理,并按要求对接“**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
(二)服务要求:按规定开展各项服务及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工作台账,编制并提交工作方案、总结及相关文件材料,确保服务质量与效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三)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市******服务站公益服务清单》。
(四)人员配置:需派驻常驻人员不少于2名(含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本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须100%持“安心服务证”上岗。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指导中心关于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示。
三、遴选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遴选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意向企业请提交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项目运营方案、同类工作经验(同类合同复印件)、承诺书以及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若只有1家机构报名,经评估审核合格,符合条件才确定为中选机构。
(三)我街将****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五、公告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
六、交件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七、交件地点:**区玉兰路3****中心6号窗
八、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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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