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营商环境“体验官”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凝心聚力办好“20件大事”,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体验渠道,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市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1.关心**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代表、商业协会代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投资促进、企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各界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和有意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的热心人士。
2.体验官优先从符合以下条件中选拔:
(一)在榆招商引资企业代表;
(二)在榆负责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的企业工作人员;
(三)有其他城市营商环境体验实践的企业代表。
二、基本条件
营商环境“体验官”应由对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熟悉、对**和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有直观感受的相关人士担任。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关心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参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
(五)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对**市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体验;
(二)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宣传**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配合市营商办开展座谈交流、调查回访等工作。
(六)每季度提供体验问题清单。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办法
1.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人选或个人自荐人选,可进入****委员会网站(https://drc.****.cn/)下载《**市营商环境体验官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2.聘任公告。聘任对象确定后,由**市营商办统一颁发《**市营商环境“体验官”证》和《聘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五、聘任期限
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任期一年,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由市营商办统一协调,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继续担任“体验官”条件的,及时解聘并补充替换新的人员,保持队伍活力。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动解聘。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体验官工作的,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予以续聘。
六、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对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及时整理报送市营商办,不得以“体验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不得以“体验官”名义开设微博、微信、微信群、QQ群等账号;不得以“体验官”身份干预、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严禁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体验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机关依法查处。
联系方式:(0912)****799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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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