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5年度第3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大道**段改造****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政府于2026年5月1日下发《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3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大道**段改造项目的批复》[鄂政土批(随)〔2026〕21号],批准该批次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拟用于**市**区2025年度第3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大道**段改造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北郊街道双寺村。批准征地面积3.5559公顷,其中农用地3.393公顷(耕地0.4023公顷),建设用地0.1629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政府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政府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依法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鄂政土批(随)〔2026〕21号]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北郊街道双寺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