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水保方案存在异议、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电话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逐一核实答复。
公示期限:10 个工作日, 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佳伟 /183****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