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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6-15
| 项目名称 | **市**断头路连通工程 | |||
| 建设地点 | ****保健院西侧、滨**路(南光大道-**路)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8239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帮毅 | |
| 联系人 | *帮毅 | 联系电话 | 159****1157 |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96 | 环保投资(万元) | 249.8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9-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妇幼保健院西侧、滨**路(南光大道-**路)共计2条断头路连通工程,其中,****保健院西侧断头路连通工程全长200米,红线宽度16米;滨**路(南光大道-**路)长440米,宽12米。实施内容涉及道路、雨污水、交通信号灯、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改造并完善环卫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废水经回收利用后, 废水产生量不大,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期较短,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 不会对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环保措施: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含有害物质,两种固体废物 经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承诺:**** *帮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帮毅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