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新区汇贤府、台州湾新区悦湖蓝庭住宅及车位招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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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新区汇贤府、**湾新区悦湖蓝庭住宅及车位招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514.464 万元(首年)详见清单(具体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车位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6-16
2026-06-30
**湾新区汇贤府位于**湾新区蓬北大道与聚英路交汇处东南角; **湾新区悦湖蓝庭位于**湾新区聚海大道与**路****学校北门对面)。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否。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张俊帅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9650
联系地址 **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大楼19楼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14.464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湾新区汇贤府113套毛坯住宅122.3712万元/年;**湾新区汇贤府218套精装修住219.744万元/年;**湾新区汇贤府237个车位27.3024万元/年;悦湖蓝庭96套装修住宅131.136万元/年;悦湖蓝庭118个车位16.944万元/年,共计514.464万元/年。如有竞拍加价的部分,则根据加价幅度比率摊到每套住宅和每个车位。租金第六年、第九年各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且乙方使用该房屋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完整年所有年租金(含装修宽限期减免的租金)的10%。 2.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甲方在乙方腾空租赁场地、办理完毕财产移交手续并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但是如果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未能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选择直接在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若上述履约保证金不予以完全覆盖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3.交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与车位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需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 4.收回: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天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与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及装修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5.租赁期间,因租赁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6.租赁期间,租赁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燃气开户及安装、通讯、互联网、卫生以及房屋车位、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如乙方擅自改变房屋与车位用途或者使用房屋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甲方重新拍租或招标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向乙方行使合同权利所花费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和法律责任。 8.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电梯、外墙面毁损灭失或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乙方经甲方告知后10日内仍未组织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甲方重新拍租或招标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向乙方行使合同权利所花费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在甲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应当予以补足。 9.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向甲方备案方可施工。若乙方未向甲方备案就进行室内外装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10.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与车位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应当予以补足。 1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租区域内各项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自身及员工的活动不对租赁场所其他租赁客户和来访人员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扰民、有污染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2.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13.乙方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在签订《房屋与车位租赁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14.乙方应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若乙方未履行本款约定的,甲方有权代乙方履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先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应当予以补足。 15.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外设置任何能在外立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展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拆除,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先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应当予以补足。若经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乙方设置上述设施的,乙方要确保其施工和运行安全,特别重视在台风、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设施安全;因乙方设置的上述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上述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16.租赁期内,建议乙方向声誉良好并****公司投保租赁房屋与车位装修及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乙方添置部分及自有设备)的财产一切险及装修期间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如未投保发生风险,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保险公司未足额赔付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8、汇贤府房屋租赁期10年,车位10年;悦湖蓝庭房屋租赁期5年,车位5年。其中,汇贤府毛坯房给予9个月装修宽限期,汇贤府、悦湖蓝庭装修房屋(含车位)给予6个月装修宽限期,(装修宽限期内不计租金)。
租期 汇贤府住宅10年,车位10年;悦湖蓝庭住宅5年,车位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则信息发布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1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标的清单(汇贤府、悦湖蓝庭).pdf 《房屋整租租赁合同》.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com/TZPT/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5
招标公告
台州湾新区汇贤府、台州湾新区悦湖蓝庭住宅及车位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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