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梧州市梧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审批
广西-梧州-龙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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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市梧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06-15 10:26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市梧源****公司

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规定和精神,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市梧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于7月1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9楼**市发展****管理科(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848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关于**市梧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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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附件

关于**市梧源****公司医疗

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市梧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将税费及运费成本列入医疗废物收费单价的请示》收悉。由于我市原医疗废****填埋场已关闭,需另行转运到**区******公司进行处置,导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发生变化。为使医疗废物处置正常运营,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及《**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参考周边城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

(一)对设有住院床位但日均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少于2****医疗机构按180元/每月计收。日均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多于2公斤的,对设****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床2.41元/床﹒日计收,对设****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床2.06元/床﹒日计收。

(二)****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3.23元/公斤计收。

(三)对设有住院床位但日产生医****医疗机构****医院)按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3.23元/公斤计收。

二、其它事项

****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收取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全部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二)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不得与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重复计收。

****公司要与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不能单独向病人收取。

****公司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实施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自觉接受价格、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政府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广****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参照本批复执行。

**** ****委员会

****监督局 ****环境局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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