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警用装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用装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比选方式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提供匹配需求的警用装备设施。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技术服务要求 ”。
三、项目预算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四、比选供应商具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合法的比选申请人代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官方网站(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7日09:00-17:00(**时间)在**省**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办公楼814号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人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以上信息因经办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25日9:30(**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省**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办公楼81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八、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时间)
比选地点:**省**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八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028-****5676
十、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比选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