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学****医院**医院项目-**实验室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大学****医院**医院项目-**实验室工程 | |
| 标段编号 | WH002FJ26SG0238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学院****医院) |
| 地址 | **市**区赭**路2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董工0553-****11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紫云路8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亮0551-****1349、150****6489、136****666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10日9:45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报价(元) | ****6188.88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刘玉芬 | |
| 资质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01113 | ||
| 工期(天) | 15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学院****实验室工程建设项目 | |
| 加分业绩:****学院****实验室工程建设项目;******基地F3F4****检定所实验室配套装备与系统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报价(元) | ****4749.9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淑颖 | |
|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资质证书编号:鄂142********00928 | ||
| 工期(天) | 15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科技城****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 | |
| 加分业绩:业绩001:****科技城****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业绩002:****控制中心应急检验能力填平补齐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 加分业绩:无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斯坦德技术****公司;否决原因:资格审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 |
| 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无; 2、样本值单位:******公司、****公司、****、****实验室****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大橡 ****公司; 3、评标基准价:****7110.19元; 4、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