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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详细评审表”中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办法正文中第2.评审标准里基准价计算方法”不一致处以详细评审表中的要求为准,现对该处进行澄清,具体容详见已上传的澄清文件。 2.三、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统一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0735-****406。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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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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