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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5
| 项目名称 | **县智慧充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全域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6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成虎 |
| 联系人 | 杜江涛 | 联系电话 | 177****6158 |
| 项目投资(万元) | 7637.99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7-1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共分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重卡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服务、电动自行车无线充电服务和路内停车泊位改造四部分。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本项目拟在**县全县范围内布局18个充电桩站点,并在12****政府所在地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设施,规划安装305套120千瓦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规划设置641个停车位(包含充电车位),构建智慧平台系统,统筹引导显示本项目充电设施运行情况:每个站点同步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2、重卡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服务为光储充一体化绿色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8000.00平方米(约合27亩),总建筑面积约7810.59平方米,主要包括停车棚7310.59平方米及管理服务用房5间,每间100.00平方米,共计500.00平方米。规划安装50套40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规划设工160个停车位(包含充电车位):并配套安装9台变压器以保障充电需求。同步建设光伏充电车棚,总装机容量1.52MWp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540Wp单面单品硅组件共2830.00块,配备固定支架等设备,铺设电缆约1500.00米,并配置122MWh储能系统。另配套完善区城内绿化道路、围栏、监控及智慧化停车系统等。 3、电动自行车无线****中心周边的居民小区内,系统性地规划并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无线充电设施。项目计划建设111个站点,包含小机柜站点61组、大机柜站点50组,桩体805根(单个桩体含两个充电位)。可有效满足居民日常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需求。 4、路内停车泊位改造项目拟在刘伶南路、滨**路、滨**路西段、窖场路、健康路、杜康大道西段等路段路边停车泊位改造共计80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地磁式车位检测器、重新施划车位标线与编码、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并配备PDA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管理设备,以提升道路停车**的周转率与管理效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物料加盖篷布,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光伏组件交厂家定期收回。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物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早6点至晚10点)、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 ||
| 承诺:**** 张成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成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