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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的报价应由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并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对质量、服务期的要求自主报价。
2. 供应商的报价,是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采购服务内容所确定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高温补贴、成品保护(包括机械进出场、开挖等对现有场地的保护,若因保护不全,应无偿恢复)、清洁费、质保期内的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确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及相应的费用。
3.本工程施工期间,供应商须负责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及地下的各种管线、建(构)筑物等,如因供应商责任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规范管理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不得乱堆乱放,确保过路行人、车辆安全,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安全指示标志及警示照明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纳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在施工期间不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若多家施工单位现场交叉作业时,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纳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费用。
6.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余方弃置、借土回填、建筑工地垃圾外运的运距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乱倒建筑弃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土石成份比”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施工图、地质详勘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如有)。
1.采购范围内的:
实际工程量与采购范围内的挂网最高限价工程量,无论量差大小,原则上均以采购挂网最高限价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2.采购范围外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施工图范围以外的新增工程等):
(1)采购范围内的挂网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结算原则第一条执行;
(2)采购范围内的挂网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
(3)当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 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2018 )、《**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 )、《**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 )、《**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其中,人工工日单价按挂网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
挂网最高限价中已有的材料、机械价格按挂网最高限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期的算术平均价格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相同)价格执行,若施工期间各期公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中没有品牌、规格、型号相同,则由供应商、监理人、采购人三方认定确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品牌,材料价格经采购人初审后计入结算,最终价格由区教委委派的审计单位****管理中心审定为准。
3. 其他费用:
(1)组织措施费:按投标报价包干(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①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已有的挂网综合单价计算;
②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的挂网综合单价计算;
③最高限价中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 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2018 )、《**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 )、《**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 )、《**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其中,人工工日单价按挂网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
挂网的材料、机械,如有最高限价,则按最高限价执行;若无最高限价,则参照施工期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和机械的“算术平均价格”执行;若无参考对象的,则由监理和采购人根据使用材料、机械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核价,最终价格须经区教委委托的审计单位,****管理中心审定。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渝建管〔2024〕38号)等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4)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工程变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累计总投资(合同价+累计变更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且变更金额占合同金额10%(不含)以下的,由采购人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累计总投资(合同价+累计变更价)在50万元(含)以上或变更金额占合同金额10%(含)以上的,须报区教委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累计变更金额占合同金额5%(不含)以下的,实施前,由采购人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区教委备案;累计变更金额占合同金额5%(含)以上的,实施前,由采购人报区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3)政府采购的项目,增加预算额度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未经采购人和区教委同意的设计项目及增减工程不纳入结算范围,供应商自行承担损失。
5、工程量计算规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及其配套文件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6.按上述计价计量原则进行结算后,按供应商中选时的报价折算下浮比例,进行总价下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规费不参与下浮),最终价格以由区教委委派的审计单位****管理中心审定为准。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所有进场材料报采购人和监理审查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2.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场外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和整个施工期间对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所发生的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另计算。
3.供应商在工程实施时,需先提供各种主要材料的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和下一步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
4.****学校踏勘,了解项目位置、施工情况、道路状况、材料运输、弃渣地点及其它足以影响项目价格的情况。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结算时对上述因素产生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市强制性质量标准,并符合施工设计图要求。
2.材料及验收要求:本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供应商采购,供应商负责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其中运动场验收按以下要求进行:
(1)运动场材料进场验收要求:
①合成材料面层所用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提供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有效的型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②材料进场检测:所有材料进场时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
(2)运动场验收方式
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运动场验收要求为:
①合成材料面层施工完毕,应进行物理性能、有害物质含量检测以及现场空气气味等级评定。成品检测应在施工完成14天后进行,场地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②面层质量检测:面层质量的检测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的要求进行检测。
③由采购人、区教委、学生家长代表选取已完工铺设好的面层材料,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支付检测费用,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验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工程款,供应商自行承担损失并无条件撤场。
(一)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二)付款方式: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开工前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中所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该笔款项专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②进度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保障
1.进度款支付节点
1.1当工程累计完成合同内实际工程量的60%时(以采购人+监理(如有)签认的已完工程量为准),供应商可申请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作为进度款;
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已按约定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
1.3工程经审计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成缺陷修复后无息退还,如果有防水工程的项目,2年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质保金的80%,5年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剩余20%的质保金;无防水工程的项目,2年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全额质保金。
2.农民工工资支付前置条件
项目首先保障民工工资不拖欠,且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名义向采购人要求超合同付款。供应商申请任何一笔进度款时,须同步提交当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及有效支付凭证。未按要求提供或经核实存在拖欠、克扣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3.用工管理与资料报送
供应商应于每月【_10_】日前,向采购人报送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当月考勤记录或工程量计量单;****银行代发流水或支付凭证。
4.启动工资代发机制
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由采购人启动工资代发机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违约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第三方追责的,所有罚款、赔偿金及律师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6.特别说明
6.1本条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审核、代发条款,属于本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因工程结算、付款比例调整而免除。
6.2采购人代发工资的行为,不视为采购人取代供应商对农民工的管理责任,供应商仍应对用工合法性、工资核算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④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支付余款,并有权动用应付工程款解决属实的投诉纠纷。
注:支付工程款时,供应商必须提****机关开具的有效发票。
注明:供应商递交的竞标文件中出现本谈判文件中约定的竞标报价、结算原则及其他无效响应情况等的相关内容,如评标时未发现,在中标后采购人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终止合同,并对合格工程只支付按本结算原则计价的60%的工程款。加急标书代写
(一)成交供应商须按“中标合同价的10%”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①银行现金转账。②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采用保函的,格式详见文件附件。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采文件约定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毕后14日内退还,或保函过期失效。
6.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并整理各类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收方记录、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以及主材和辅材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抽样检验报告等,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可追溯,为工程结算提供完整依据。竣工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月内,严格按照区教委审计监督科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完整、规范地完成结算送审。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