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至大岭村乡村道路建设工程

审批
甘肃-陇南-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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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5

项目名称 **江洛镇邱张门村至大岭村乡村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江洛镇邱张门村、大岭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671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军
联系人 徐宁 联系电话 153****2508
项目投资(万元) 1311.014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位于江洛镇境内,起点位于邱张门村,终点位于大岭村。按照乡村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 6.5m,路面宽5.5m,总体走向由北向南,路线全长2.77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无工艺废气;选用尾气达标工程机械,禁止老旧高排放设备,控制 NO、颗粒物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建立临时化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如果有排放需要,必须满足《水质保护条例》规定的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搅拌站、预制场等产生的生产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须经沉淀达标后排放或用 于便道洒水
固废 环保措施:
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箱桶,施工区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分类,并进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填埋或焚烧垃圾。对遗留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质、设备和器材应妥善处理。施工临时占用草地、荒地时,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恢复。施工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工业场地垫方。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设立声屏障、砖墙等。利用“生态墙”可降低噪声和废气引起的环境污染,使沿线居民免于公路运营所带来的噪声危害。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及运营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2.沿线按照相关规定,沿线部分住户及企业应列入环保拆迁范畴。3.项目在敏感段落需设置隔音林带、隔音墙、声屏障等降噪措施。4.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脆弱区要减少开挖量。
承诺:**** 王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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