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政府投资项目服务性收费指导意见》《****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及****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常乐镇庙山水坝、**樟木根水源及渠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总概算:
常乐镇庙山水坝、**樟木根水源及渠道维修改造工程总概算154.46万元;
2.主要服务内容:常乐镇庙山水坝、**樟木根水源及渠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报价方式:依据《**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第37号)及《****政府投资项目服务性收费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万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6.3‰*60%;项目招标控制价100—500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6.3‰+(招标控制价-100万)*4.41‰]*60%。报价单位请按上述公式*(1-折扣率)报价,如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0万,折扣率为5%,则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6.3‰+(200万-100万)*4.41‰]*60%*(1-5%)。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3材料无需密封,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作为附件以便审核资质。
三、中标人确定方式
1.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业绩、信用评价、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选取;
2.若有异常低价报价的,判定方式依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60%。判定为异常低价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8时00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携带投标代理委托书,****水库****中心
3.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本2份,需逐页加盖公章,密封于同一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常乐镇庙山水坝、**樟木根水源及渠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加急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地址:**县廉州镇**街69****水库****中心5楼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79-****59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全程按我局内控制度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常乐镇庙山水坝、**樟木根水源及渠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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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