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县经开区生物质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6-15 11:40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11:4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经开区生物质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县经开区生物质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县世纪大道和开源路**西北角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292,传真:0558-****067
地址:**县**镇文州东路******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投资7547万元,于**省**市**县世纪大道和开源路**西北角,建设“**县经开区生物质供热项目”,一期项目拟建设1台40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25t/h燃气蒸汽锅炉(备用)及厂外供热管网约5.7km,****综合厂房(含电控楼、空压站、综**泵房等)、渣库、炉前生物质料棚等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供热量可达到28万t/a的供热保障能力。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破碎、上料粉尘(DA001) | 颗粒物 | 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上料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汇总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 |
| 生物质燃烧废气(DA00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烟气黑度 | 经“炉内SNCR+多管除尘器+SCR+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管式除雾器”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4]36号)、《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SNCR和SCR联合法脱硝要求 | ||
| 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3)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 | ||
| 灰库粉尘 | 颗粒物 | 经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 ||
| 消石灰储仓粉尘 | 颗粒物 | 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 制浆粉尘 | 颗粒物 | 经溶解罐顶部呼吸阀无组织排放 | |||
| 地表水环境 | 锅炉排污水 | COD、SS、TDS | 经1套20t/h“调节池+混凝沉淀”工艺处理 | 经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TDS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
| 软化处理废水 | COD、SS、TDS | ||||
| 设备冷却排水 | COD、SS | ||||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TP等 | 经化粪池预处理 | |||
| 初期雨水 | COD、SS、氨氮等 | 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 /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优良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养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靠世纪大道东厂界执行4类标准) | |
| 电磁辐射 | / | ||||
| 固体废物 | ①一般工业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建筑面积100m2。各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10m2。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生物质燃料、尿素、消石灰溶液等分别暂存于炉前生物质料棚、尿素车间及石灰浆液车间。液体物料均密闭保存,并设置防泄漏围堰、配套防渗处理等措施。一般情况下无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为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危废贮存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场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尿素车间、石灰浆液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内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相应分区防渗处理。 |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建设规划、“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在运营过程中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附件:《******县经开区生物质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