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澄迈县交通枢纽中心项目)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补充批前公示

审批
海南-海口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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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中心项目)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补充批前公示

《****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拟****中心项目。为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助推公路、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等**整合,提高区域综合运输网体系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中心项目)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关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此后,修改方案经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结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设定修改地块绿地率下限为20%,故补充本次批前公示。

一、拟调整内容

(一)控制性指标调整:CMJJ-05-30地块调整前容积率上限0.4,建筑密度上限20%,绿地率下限40%,建筑限高18米;调整后,容积率上限0.9,建筑密度上限40%,绿地率下限20%,建筑限高36米;

(二)其他调整: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CMJJ-05-30用地性质由原交通枢纽用地(代码:S3)变更为交通场站用地(代码:1208)。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政府网站http://chengmai.****.cn/);****公众号。

(二)现场公示。

四、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国土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6580,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批前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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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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