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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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乡半壁店村惠**街1008-B四惠大厦 综合评分法 575,000.00元 93.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集约管理服务 ****机关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加工和结案归档等服务工作,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中心服务项目外包项目为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共分为二部分工作,一是负责立案至结案全流程的卷宗材料扫描、编目、上传、归目等加工工作,以上工****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相关工作要求,扫描人员分为固定地点扫描,扫描时间按照******工作时间统一规划,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扫描工作,必要时加班;二是负责卷宗档案的整理、装订及归档工作。本院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加班及食宿费用。 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1+1+1”合同模式,合同有效期 1 年。每年服务期满后,服务标准达到******工作要求,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2次。服务期满后,所有辅助硬件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一)项目完工后,达到国家及行业档案数字化规范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二)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乙方不配合或者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将拒绝验收。 (三)验收依据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2、本合同及附件文件; 3、****法院相应的标准、规范。 5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卫平(采购人代表)、吴蓉、梁彩红、姜钦芳、刘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心服务项目 2.58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缴纳账户: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公司**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904 6810 901

联 系 人:苏会计 联系电话:029-****5132 邮 箱:****@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方式:029-****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5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赵璐、苏庆春、曹静

电话:029-****5073

****

2026年06月15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5
中标通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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