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校区南侧公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三中**校区南侧公园工程;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96-****929
地址:**市**区漳华东路151****花园1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卓、曾友青(项目负责人)
地址:**市**区枋湖东路268号901室 联系方式:0596-****783
三、工程交易地点:**市**区水仙大街 100 ****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三中**校区南侧公园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 号)中相应工程规模标准):500 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 万元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各 1 人;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 6.00%≤K<10.00%]
七、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八、评标参数:本项目抽取K值为 7.71%,评标基准价:****1635.00元
九、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
2.中标候选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投标报价:人民币****7967.00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690000.00元) ;
4.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企业业绩。
5.项目负责人:池永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闽特Z609-110961;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本项目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项目技术负责人:吴哲明;证书名称: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闽Z909-11331;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职称编号 (或岗位证书编号) | 业绩 |
| 1 | 园林绿化施工员 | 林耿荣 | 园林绿化工程师 | 闽特 Z609-110964 | 不要求 |
| 2 | 园林绿化安全员 | 陈大洋 | 风景园林施工助 理工程师 | 闽特岩 C309-3255 | 不要求 |
| 3 | 园林绿化质检员 | 陈艳伶 | 风景园林施工助 理工程师 | 闽建人初 009-113380 | 不要求 |
| 4 | 园林绿化材料员 | 林志焕 | 风景园林施工助理工程师 | 闽特岩 C309-3259 | 不要求 |
| 5 | 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 | 吴强 | 高级绿化工 | 111********00795 | 不要求 |
| 6 | 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 | 池建淼 | 高级绿化工 | 141********00484 | 不要求 |
| 7 | ****花卉园艺师) | 陈静 | 中级花卉工 | 071********00155 | 不要求 |
8.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打分情况:
| 评审内容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汇总 |
| 资格文件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商务文件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技术文件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报价打分情况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0.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一、****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依据 | 原因 |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二、开标情况说明: 本工程的****委员会评审共5份,经评审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
十三、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十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蔡珠杰(组长)、刘茵、李翔、魏小娟、朱凤玲。
十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六、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6-****106
十七、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6月01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日期: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