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98290K | 建设单位法人:王日中 |
| 王琛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市**区龙洲北路99号 |
| 益娄铁路****苏油冲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县 **省**市**区泥**镇、**县灰山港镇 |
| 经度:112.304320,112.247850;112.247810,112.243390 纬度: 28.409080,28.348310;28.348110,28.3195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30 |
| 益环辐审表〔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2.42 |
| 60.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9829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4L1FNE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L1FNE0Q | 竣工时间:2026-01-27 |
| 2026-0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26 |
| 2026-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5/09/202********108****02494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刘家湾-苏油冲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度约3.60km,双回路长度约0.268km,单回路长度约3.332km。利旧110kV刘川线#001-#002双回路杆塔2基,**杆塔19基,其中双回路杆塔1基(拆除原刘川线#003杆塔利旧原有基础),**单回路杆塔18基,其中单回耐张塔11基,单回直线塔7基。 (2)泥**-苏油冲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度约10.14km,其中双回路长度约0.02km,单回路长度约10.12km。利旧双回终端塔1基(桃泥线#76),**杆塔34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19基,单回路直线塔15基。 改造桃泥线长度约0.83km,其中双回路长度约0.03km,单回路长度约0.8km。**单回路耐张塔4基。 拆除在运的桃泥线#073、#074、#075杆塔共3基,拆除长度约0.65km。 (3)刘家湾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刘家湾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12Y)。 | 实际建设情况:(1)刘家湾-苏油冲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110kV刘苏线): **线路路径总长3.582km,其中利旧刘川线001-003号塔段双回路段架设0.275km(与110kV刘川线同塔架设),**单回路段3.307km。利旧110kV刘川线刘家湾侧出线双回路杆塔2基(原刘川线001-002号塔),**杆塔19基,其中双回路杆塔1基(利旧原刘川线003号塔基础,杆塔**),**单回路杆塔18基(单回耐张塔11基,单回直线塔7基)。 (2)泥**-苏油冲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110kV泥苏线、改造线路运行名称:110kV桃泥线): 110kV泥苏线:**线路路径总长9.933km,除泥**变出线侧采用双回路架设外(与110kV桃泥线同塔架设),其余线路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双回路约0.019km,**单回路长约9.914km。利旧110kV桃泥线泥**侧出线双回路转角塔1基,**杆塔35基(其中**单回路转角塔20基,单回路直线塔15基)。 110kV桃泥线:改造桃泥线路径长0.82km,除泥**变出线侧采用双回路架设外(与110kV泥苏线同塔架设),其余线路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双回路约0.020km,**单回路长约0.8km。**单回路耐张塔4基。 拆除原桃泥线073号塔-泥**门架段线路,拆除长度0.65km,拆除原桃泥线073、074、075号杆塔3基。 (3)刘家湾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刘家湾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12Y)。 泥**110kV变电站:本期改造2个110kV出线间隔(3Y、4Y),更换间隔内设备,未涉及土建、占地,未改变110kV主要电力构架及设备,未产生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本次验收只在此处说明其建设内容,不展开详细调查及监测工作。 |
| 路径总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235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加强对线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的环境保护。 (2)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确保本工程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u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3)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 (2)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监测,刘家湾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以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标准要求。 (3)运行单位加强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经验收监测,刘家湾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以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污染控制措施及文明施工原则,减轻了减少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不定时进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本工程在环评阶段已按要求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相关的环境诉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在坡陡区段,尽量选用索道运输、人畜力运输等生态环境影响小的运输方式,尽量避免开辟机械施工道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和扰动范围。 (2)根据塔基区域地形地质条件,尽量选用占地面积和混凝土消耗量较小的挖孔桩基础,最大程度上减少塔基区植被破坏。 (3)修建塔基基础平台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和环境,减少对林地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区时尽量采取对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或飞艇架线工艺。 (4)全线严控临时施工占地导致的植被破坏。统筹规划施工布置,材料堆场、牵张场等选址时应尽量选择在植被状况较差的平缓地带,减少临时占地导致的植被破坏;必须开辟的临时施工道路尽量避免植被良好区域;严格划定合理的施工区域,并用警示带等标示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对施工区域以外的植被造成扰动和破坏。 (5)牵张场设置要合理,原则上不设置在生态敏感区内,利用成熟的耕地或建设用地上,若生态敏感区内线路路径较长,则需要设置在地势相对平坦、植被稀少的区域。尽量避免清理现有植被,牵张场地面铺设土工布,以利于施工结束后的快速恢复。张放线时应防止线缆拖曳时拉伤植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无人机等空中放线方式。 (6)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和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采用乔灌草进行恢复,避免采用外来物种。 (7)在农田区域施工时,应尽量利用田间机耕路等作为运输道路,尽量减少或避免新开辟通车的临时施工道路。塔基施工中农田中表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应分开堆放,施工完成后及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 (8)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开展教育和监督,严禁在林区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9)工程建设占用的林地应按照**省和当地林业的管理要求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在陡坡区域施工时采用了畜力运输的方式,利用了已有的林间小路和机耕路等,减轻了对环境的破坏。 (2)山地、丘陵地区均采用了占地面积和混凝土消耗量较小的挖孔桩基础,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塔基区植被破坏。 (3)施工单位利用了自然地势修建塔基基础平台,减轻了对环境的破坏。经过林区施工时,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引绳的方式,减轻了施工对植被的影响。 (4)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文明施工原则,优化了施工现场布置,临时施工占地选取了空地和植被稀疏处布置,最大限度减轻了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单位严格划定了施工区域,并设置了施工范围活动警戒线,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5)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占地选择了空地和植被稀疏处进行了布设,未设置在生态保护目标范围内。牵张场利用了已有的空地和荒地进行布置,并在地面铺设了土工布减轻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张放线施工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引绳的方式,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 (6)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和扰动区域均采取了清理和绿化恢复措施。绿化恢复时选用了当地乡土植被栽种,采取了乔灌草的方式进行恢复。未采用外来物种 (7)农田区域施工时,利用了已有的田间小路等作为运输通道,减轻了施工对农田的影响。塔基施工时对开挖产生的表层熟土和下层生土进行分开堆放,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了顺序回填。 (8)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了专人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期未发现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9)本工程开工前已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并缴纳了相关补偿费用。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