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民生出行保障工程2026MSBZ-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市民生出行保障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6年**市民生出行保障工程是2026年**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覆盖全市主要框架道路,核心任务是通过对部分拥堵点位的精准整治和慢行系统的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与出行安全性。具体实施内容包含:①**路江浦路拥堵改造;②江浦路元丰路口拥堵改造;③沿沪大道与绿地大道交叉口南进口;④**江中路与**路交叉口;⑤**路吴淞**段公交车通行改造;⑥**路品院段人行道;⑦**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辅路入口;⑧**路1616****农场东侧;⑨中华园路(江浦路-白马泾路)非机动车道隐患治理;⑩长**路与**大道交叉口;**路(**东路至庆丰东路)人行道改造;S256局部交安设施优化;隔离设施更换涂装;沉陷井盖整治。涉及以上改造的道路等级最高为城市主干道兼一级公路。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6MSBZ-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对全市主要框架道路拥堵的交叉口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现有交安设施,对重点交叉路口、人行道、公交车道等重点区域进行改善提升,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工程造价约660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且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政府网站(https://www.****.cn/)-新闻动态一公示公告一**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标书代写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管理处解释为准);标书代写
③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5)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以各方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6年4月-2026年6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政府网站(http:/www.****.cn/)-新闻动态一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98号、****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萧**路 398 号
联 系 人:梅思亮
电 话:0512-****6515
招标代理:****
地址:****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80****6278、185****3166
联系人:邱海峰、吕俊峰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吕俊峰
Email:****@126.com
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虹桥路 109 号
电 话:0512-****5791
8.其他
8.1获取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6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
8.2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35分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10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5分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分 |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开启前3家投标人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从高到低) |
| 总得分汇总方式: |
当专家组人数大于等于7人时,总得分汇总去除最高分最低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与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方案是否可行,人员组织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
| 质量措施 |
4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承诺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创优规划、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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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等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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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风险预测与防范预、事故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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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时间及 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响应时间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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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处 理方案 |
4分 |
根据投标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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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人员 |
35分 |
项目经理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本项评分满分20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指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时间之日”止)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该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
| 项目总工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本项评分满分15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指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时间之日”止)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该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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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 |
35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加4分。 本项评分满分10分。 注:类似项目指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养护和交安设施养护,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养护和交安设施养护的一个项目视为1个业绩,1个为路基路面养护和1个为交安设施养护的不同项目视为1个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 |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一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2分,最多加4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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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信誉 |
15分 |
参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类型: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其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一)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X(本项X=15)分; (二)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 (三)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 (四)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60)/15+0.45X。 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85分)确定; 提醒:投标****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评**果”名单中的,可以按照《**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运输厅申请评价,按评价结果进行计算,否则按无评定等级(分值)确定。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1时00分。
第一信个**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西路1801****中心(**)A1栋负2层),具****交易中心大屏。
第二个信**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同第一个信**标地点。
8.5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8.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公司。
8.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已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1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8.11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CA登录问题、电子签章问题咨询:
翔晟客服电话:025-****5508、QQ:****256001;
国信CA客服电话:400-****-1010、QQ群:****24314;
CFCA客服电话:****662366。
未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3032)
8.12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养护项目合同范本》《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由投标人自备。
****运输厅《****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指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时间之日”止)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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