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同附件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 目名称),已接受 ******公司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涉及**县蒋集镇、陈集镇、徐集乡、洪埠乡、赵岗乡等26****办事处 24条农村道路进行养护、补建5000米波形钢板护栏及路肩培土。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壹佰捌拾壹万肆仟陆佰壹拾伍元陆角陆分 (¥****4615.66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胡涛 。承包人项目总工: /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 。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 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共四份,合同发包方留存三份,承包方留存一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