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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0年11月30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水库下游潮河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水库下游潮河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以及电气、自动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包括:
①河道工程:主要为河道疏浚、堤防加高、险工治理、岸坡防护、雨水口改建重建等。
②建筑物工程:主要为橡胶坝和跌水拆除、修复、**工程等。
③入**工程:主要为堤内支沟**疏挖整治工程。
④桥梁工程:主要为桥梁拆建工程。
⑤道路工程:主要为防汛道路重建工程。
⑥同步建设电气、自动化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路18号 邮编:101500
联系人:王岳龙 电话:010-****113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朴质****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EcXWx5Wm3UqFjh80sB8-Kgpwd=vye4
提取码:vye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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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