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及自主品类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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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已开展的、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基础上,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现根据市有关部署安排,现就常态化征选参与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在**市内具有实体门店,从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自主品类购新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

2.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并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合法合规处理。

3.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资格核销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5.有规范使用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6.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政策。

7.承诺不“先涨价后补贴”,不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不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8.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9.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自主补贴品类补贴对象

在参与活动经营主体购买本公告所规定的家电、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三、自主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清洁机器人(包括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洗碗机等5类产品,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的补贴。每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的补贴。该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上述6类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须具有统一国标的商品条码,其中,有效能或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等级的产品,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产品应为依法依规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四、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适用补贴产品范围及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024年、2025年已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上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五、参与自主品类补贴的经营主体报名参与条件及有关要求

1.已参与2026年**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自主品类购新补贴活动的,****开发区商务部门报备并落实商品价格备案、公开承诺等要求后参与活动。

2.新申请经营主体参照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经营主体申请及审核流程实施,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如经营主体申请参与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补贴活动,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其他的活动要求参照《2026年**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报名时间

每季度首月的上旬,集中上报一批初审通过的商户信息,逾期将顺延至下一季度。请各商户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报名材料完整、信息准确。

七、报名材料

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登录平台(网址链接:https://smbp.****.com/mcsmsPBase/open/mcsmsPCMer/activeDetailsList?mcsmsPCMer=%2FmcsmsPCMer%2FactiveDetailsList%2Fdetail%3FactId%25M2ac85e10ed3844a03b7e1dd835bb22fa8)进行报名。云闪付APP账号及密码为报名登录账号及密码,请按照平台要求类目填报相关信息。

(一)商户基础信息及要求

表1


序号

信息名称

有关要求及提示

序号

信息名称

有关要求及提示

1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

15

银行账号

收款账号

2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

开户行名称

收款银行全称

3

商户报名县(市、区)

17

银行结算开户许可证照片

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许可证照片均可

4

企业经营地址

18

企业从业人数

5

所属集团

19

经营模式

6

企业性质

20

电商平台名称

7

企业规模

21

电商平台推荐函

8

企业法人身份证照片

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

22

门店数

线上商户必填

9

企业法人姓名

23

商品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10

企业法人手机号

24

综合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11

企业邮箱

25

信用报告

12

参与补贴活动品类

26

是否为限额以上单位

13

参与活动承诺书

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认真阅读后填写完整并上传。

27

其他材料

1.财务系统截图(显示商户名称);
2.对接人姓名、手机号、商户全称、添加微信好友的二维码。

14

银行账户名称(独立对公账户)

收款商户全称


(二)门店信息及要求

表2

序号

信息名称

有关要求及提示

序号

信息名称

有关要求及提示

1

门店名称

要与门头店名保持一致

7

参与门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门店地址

不要重复出现****开发区等字样

8

参与门店联系人姓名

3

经营类别

9

参与门店联系人手机号

4

营业执照名称

与表1保持一致

10

门店经营分类

5

营业执照编号

与表1保持一致

11

线上平台分配的商户编号

线上商户必填

6

参与门店营业执照名称

12

门店照片

店外、店内照片各一张


(三)部分材料的有关填报说明

(1)参与活动承诺书(签字盖章),应在报名系统下载承诺书模板。

(2)银行结算账号开户许可证照片(必须是对公账号)。

(3)商品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如进货、销售、库存等页面截图(截图要显示出商户名称)。

(4)综合服务能力佐证材料(仅参与家电类商户需提供)。商户采取第三方**的形式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为商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第三方营业执照照片;商户自营开展包括配送、安装、旧机回收等综合服务的,佐证材料为商户提供的相关说明(加盖印章)及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照片。若回收企业为外地企业,即**市外的(即回收企业非**市本地企业),要补充提供既往有效交易凭证资料。

(5)信用报告。1.企业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以下两份信用报告: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二是通过“****中心”下载“个人信用报告”。

(6)财务系统截图,上传至“其他材料”(截图要显示商户名称)。

(7)商户活动对接人的微信二维码和对接人员本人的信息(姓名、手机号码、商户全称),上传至“其他材料”。

(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仅参与自主品类中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补贴的商户需提供,即销售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的商户需要提供)。

(9)填报时,遇到选择“参与补贴活动品类”时,不参与家电类补贴的,如果没有“自主品类选项”,选择“数码类”。

八、办理流程

1.常态化受理:本次自主品类(本次同步受理前期报名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类)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5点。2026年第三季度起,将实行季度集中受理。每季度首月(7月、10月)的上旬,集中上报一批初审通过的商户信息,逾期将顺延至下一季度。请各商户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报名材料完整、信息准确。

2.市级审核。市商务局将县区上报的商****商务局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市级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经营主体,可通过报名网址选择商品信息备案板块,按程序报备本单位参加活动的商品信息,于商品备案通过后开展补贴销售活动。市级审核不通过的,顺延至下一季度。

九、有关要求

1.商户活动对接人员要能够及时关注活动所有通知及注意事项,能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及对接。如活动期间人员发生变动,要及时做好衔接,因人员交接不畅而造成的信息差及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2.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参加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真实姓名。补贴活动的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按品类单独支付和开票,做到“一件商品、一个订单、一次支付、一张发票”。在发票中要列明产品类别、品牌、型号、能效(水效)等级(如有),并备注“政府补贴**元”及“实际支付**元”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3.样机不参与补贴,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不捆绑搭售、不得把安装费、辅料费、赠品成本等非补贴内的费用加到产品销售价格中。

4.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突破补贴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违反补贴数据上传要求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将进行约谈,暂停政策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

5.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启动后,与补贴有关发票、小票、SN码、IMEI码(如有)等资料,请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准确、完整、规范收集,在补贴活动开展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上传时对系统自动识别的信息进行核对,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申报或补正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垫付资金由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承担。原则上,商品自提的,在交易(以支付交易时间为准)后15日内上传补贴申请材料;物流配送的,在完成配送签收后15日内上传补贴申请材料。

6.消费者发生退货情形时,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已发放的相应财政补贴资金退回至指定的财政账户,并将退款凭证和退货订单明细报属地主管部门留存(联系电话0564-****673)。

7.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通过全省商品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营主体报送的商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

8.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若需增加使用补贴商品基础信息,可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报备。****行业协会(联系人:郭先生,183****0225)。

9.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自主品类购新补贴每月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未申领到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可在后续政策实施期内申请,请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

10.入选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及参与电商平台在活动期间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11.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在活动期间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促消费活动材料。

12.2026年活动期间,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及商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十、有关说明

****开发区经济运行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遇省、市有关工作调整,应以新要求及有关通知、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225办公室

联系电话:**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0564-****673

感谢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提供优质服务。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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