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烃厂生产用药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接受委托,对****烯烃厂生产用药剂采购(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并有符合相应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地址:山****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史宗民(技术)、徐会文(商务)电话:151****1492、151****9896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中心1507室联系人:马工、郑工电话:131****1791、178****6749电子邮件:****@163.com三、项目名称:****烯烃厂生产用药剂采购(二次)招标编号:****四、项目说明:招标内容:****烯烃厂生产用药剂采购(二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脱硫剂采购,数量:55吨;标段二:膜杀菌剂、还原剂采购,数量:膜杀菌剂8吨、还原剂8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国合法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为满足产品要求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贸易商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约合同的能力;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相同或相近货物业绩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三个页面进行截图,每个搜索栏均需显示投标人名称);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费用:1、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1)供应商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com)首页点击招标公告后面的“我要投标”按钮参与投标;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中心-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售价:0元。
(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逾期将无法获取,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未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文件或网上获取文件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人通过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com)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7时(**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com)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智签宝”电子签章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生成的密钥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网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电子标服务
投标人须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文件上传: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通过****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com)或以邮件形式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查看,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国资智采电子招标平台,平台联系电话:400-****-0654。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需在获取文件时缴纳平台使用费700元家。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公司账户以电汇、转账或保函形式缴纳至****的账户。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书采用纸质书面方式并加盖异议单位的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单位:****;联系人:马工、郑工;电话:131****1791、178****6749),否则不予受理。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