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变更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中部分水污染物许可排放限值的公告

审批
广西-梧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处理厂排污许可证中部分水污染物许可 排放限值的公告
2026-06-15 14:12

各相关排污单位:

****办公厅2025年11月6日印发的《****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排污许可证质效,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将统一对审批权限****处理厂排污许可证中部分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范围

我局审批权限范围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处理厂(名单详见附件),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相关内容,由我局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变更。

二、变更内容及方式

按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相关要求,补充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4项指标瞬时值要求;调整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MPN/L)3项指标限值类型(由日均值调整为瞬时值);根据出水不同去向调整一级A标准中的粪大肠菌群数(MPN/L)排放限值。

我局统一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端”发起“审批部门变更”,变更完成后将重新打印排污许可证,由我局通知相关排污单位持旧排污许****服务中心换证。相关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无需操作。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排污行为的合法性,请相关排污单位对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查,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按证排污。附件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修改单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2512/t****1209_****361.html)查询,变更结果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cn)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

****:0774-****690

****中心三楼法人窗口:0774-****10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