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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94444B | 建设单位法人:李泥亭 |
| 王阳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成大路1580号 |
| **紫光健康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5-酒的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9-C1519-其他酒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成大路1580号 |
| 经度:122.235060 纬度: 37.411120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06 |
| 威环经管表〔20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9444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694444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79796N | 竣工时间:2026-0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766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属**,总投资30000万元,****开发区成大**、崮山路西地块四建设生产,建筑面积51287.77m2,利用大豆粉、无花果、甲壳素等原辅料经过筛混合、制粒、破碎打浆、发酵陈酿等工序,年产胶囊380万瓶、粉剂7100万袋、片剂1630万瓶、果酒750t以及果汁300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成大路1580号号,总投资30000,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建筑面积51287.77m2,利用大豆粉、无花果、甲壳素等原辅料经过筛混合、制粒、破碎打浆、发酵陈酿等工序,年产胶囊380万瓶、粉剂7100万袋、片剂1630万瓶、果酒750t以及果汁300t。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片剂:过筛混合-制粒-压片-包衣-装瓶-贴标-入库 ②胶囊剂:过筛混合-制粒-胶囊填充-装瓶-贴标-入库 ③粉剂:过筛混合-制粒-袋装-铝塑封口-入库 ④果酒:筛选清洗-破碎打浆-发酵陈酿-灌装-杀菌-包装入库 ⑤果汁:筛选清洗-破碎打浆过滤-调配-灌装-杀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①片剂:过筛混合-制粒-压片-包衣-装瓶-贴标-入库 ②胶囊剂:过筛混合-制粒-胶囊填充-装瓶-贴标-入库 ③粉剂:过筛混合-制粒-袋装-铝塑封口-入库 ④果酒:筛选清洗-破碎打浆-发酵陈酿-灌装-杀菌-包装入库 ⑤果汁:筛选清洗-破碎打浆过滤-调配-灌装-杀菌-包装入库 |
| 为满足产品灭菌要求,新增灭菌设备用于果酒、果汁杀菌工序,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放体系;清洗废水经**紫光金****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处理厂集中处理。 制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装置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酿酒及果汁制造中产生的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设备,营运期噪声必须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确保项目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其中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后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制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酿造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CO2、酿酒及果汁制造过程中固废产生的恶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制粒等设备均自带吸尘装置,收集后经过一套除尘器集中处理,生产过程均在洁净车间内,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经车间净化空调系统中效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酿酒及果汁制造中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高于楼顶1.5m的排气筒(P1)排放。2套天然气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并设置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枝叶、烂果、果梗、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膜。枝叶、烂果、果梗、皮渣日产日清由附近村民拉走喂牛;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紫光金****公司因发展原因,将其**紫光科技智能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环评文件变更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由****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74 | 0.835 | 0 | 0 | 0.674 | 0.674 | |
| 0 | 0.006 | 0.07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 | 0.097 | 0 | 0 | 0.019 | 0.019 | / |
| 0 | 2.025 | 2.522 | 0 | 0 | 2.025 | 2.025 | / |
| 0 | 0.031 | 0.221 | 0 | 0 | 0.031 | 0.03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 | 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经厂区内设置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公司****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包括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一部分用于地面清洗,剩余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输送至**紫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B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依托的**紫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应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除尘器、低氮燃烧器 |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考虑《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已于2026年1月废止,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油烟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制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酿造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CO2、酿酒及果汁制造过程中固废产生的恶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人工投料口、过筛混合、制粒、压片、胶囊填充、装袋等多个工序会产生粉尘,上述设备均自带吸尘装置,收集后经过一套除尘器集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且上述生产过程均在洁净车间内,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经车间净化空调系统中效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发酵、储酒罐呼吸阀口处设水密封器,废气经水吸收后排放;酿酒及果汁制造固废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高于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2套天然气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油烟满足应执行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臭气浓度未检出、颗粒物为0.436mg/m3。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 1 | 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设备,营运期噪声必须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措施 | 根据环评及批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威政发〔2022〕24号,2023年1月1日实施),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则本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振荡筛、泵类、风机、摇摆颗粒机、高效包衣机、上旋式筛片机、锅炉等等。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底部基础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基础减振措施,以及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的方式,达到降噪效果。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8 dB(A),厂界夜间噪声值最大值为48 dB(A)、偶发噪声最大值61 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不取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等造成影响,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方式主要为污染物通过渗透方式进入地下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定期开展渗漏检测,重点检查管道减薄或开裂情况,以及防渗层渗漏情况,防范腐蚀、泄漏和下渗。对生产车间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地面设计应坡向排水口或排水沟,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是否破损。强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采取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控制污水影响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到未防渗区域。 本项目一般固废库严格遵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可有效降低固体废物对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管道敷设时已对管道坑进行回填粘土夯实,并进行防渗处理,化粪池等均采用水泥硬化、并作防渗处理,废水输送、贮存等环节发生泄漏的几率很小,在确保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污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本项目不取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生产车间设置防渗层,果汁果酒生产区域地面设置排水沟;厂区雨污分流,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底部铺设防渗层并进行硬化处理,管道敷设时已对管道坑进行回填粘土夯实,并进行防渗处理。 公司针对生产车间、化粪池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管理并做好地面保洁工作;同时定期开展泄漏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和危废库地面是否破损,污水输送管道是否发生泄漏,若发现防渗层损坏或管道破损,及时修补。 |
| 1 | 要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枝叶、烂果、果梗、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膜。枝叶、烂果、果梗、皮渣日产日清由附近村民拉走喂牛;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上述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立即清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公司建立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一般固废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处置。 一般固废库建设情况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 |
| 清洗废水经**紫光金****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包括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一部分用于地面清洗,剩余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果及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输送至**紫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B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依托的**紫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应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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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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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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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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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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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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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