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不可调整。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专项申报不限额。
指南网址:https://mp.****.com/s/nXgyJ5FBlUvsMLYKHXN7qg
二、申报条件
1. 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2. 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报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3. 在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4.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法治专项,须在《**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专项。
三、申报说明
1. 申请人应按照《**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3.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4. 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3909、****3308;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36,电子信箱:****@e-plugger.com
联系人:****科研处 李宝田
联系电话:0411-****3860
****科研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