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评价组织:
为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布局,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业范围
按照“产业需求导向、评价能力适配”原则,构建适配产业、促进就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涵盖徽菜、茶产业、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全市累计遴选81个职业,均按要求遴选1家社评机构。具体遴选职业名称等信息见附件1。
最终备案的职业、机构等信息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公布为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及评估指标等具体事项,按《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二)备案期及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手册,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图及各岗位专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机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工作风险防控体系、评价质量管控方案、评价规章制度。
(五)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对应的理论知识考试样卷、操作技能考核样卷各1套。题库**待技术评估时备查,无需提交。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附件3)。
四、评估流程
(一)机构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两版一致),于6月25日前报****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技术评估。市人社部门组织评估工作组,开展技术评估,评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核实、数据比对、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形成评估结论。现场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经技术评估、择优遴选,分职业(工种)确定社评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备案信息上报。再评估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备案信息汇总上****保障厅。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聚焦主责主业,立足自身主营业务领域申报,科学测算分析自身承载能力、自有条件及工作实际质效,杜绝偏离主业、评价范围过载等问题,防止跨行业盲目申报、跟风抢占资质、超自身能力申报等情况,避免评价业务泛化、主业虚化。
(二)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申报材料完整报送****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不再补充。对于未申报参加、未通过本次遴选的机构,原备案期届满后,不再续签备案,按程序终止备案。
(三)落实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主体责任制,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全责。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报场地设备、伪造人员资质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后续不再受理相关申报遴选工作。
联系人:陈艳秋
联系电话:0559-****480
附件:1.全市评价机构遴选职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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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