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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0 元 | 1 项 | 27,200 元 |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人民币包干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打印费、差旅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漏报、少报的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一)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
(二)第二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支付剩余3%。
(三)发票要求: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