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龙机管〔2025〕11号)的规定,我单位拟对两辆公务车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内容如下:
一、资产情况:一辆车2009年8月注册登记,车辆行驶里程:507875公里,第三方评估价(残值):2500元。另一辆车2007年10月注册登记,车辆行驶里程:326267公里,第三方评估价(残值):2500元。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经批准,现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
二、竞价底价: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三、竞价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
2.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以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者为最终竞得人。若两个及以上竞价人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采用第二轮报价方式确定拟竞得人。
四、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移交时的运输费用由竞价人承担。
2.意向竞价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五、竞价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标书代写
1.竞价截止时间:请意向竞价人于2026年6月24日17:30前向****提交竞价纸质资料,超过报送时间视为无效报价。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向****提交竞价资料。提交的竞价资料如下:标书代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需委托的,需提供);
(4)法人代表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废资产报价清单;
(6)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复印件。
2.联系地点:**市**县**街道香滨东路38号
3.联系人:陈佳城,联系电话:075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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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