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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区灌溉用水户用水权明晰咨询服务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取水许可论证 |
| 服务内容 | (一)明晰中型灌区用水户用水权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编制工作方案;二是摸底调查,****水库、卫星水库等7个中型灌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灌区各用水户用水情况及相关指标;三是确定灌区灌溉需水总量;四是确定灌区内作物灌溉定额;五是明确水权分配主体;六是确定灌溉初始水权;七是生成用水权属凭证。 (二)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用水户水权 主要工作内容:对权属清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山坪塘、水库等水源,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并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开展水**使用权核定。完成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水库用水户水权确权,将水权明晰到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用水户等用水单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服务单位须具备水文、水**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单位须具备水文、水**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2027年11月底前完成。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通知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 |
| 服务金额 | ¥31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测算咨询服务费用34.5万元,按照《**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要点(2023修订版)》(永水利〔2023〕157号)文件下浮10%后按31万元计(若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认为个别灌区不具备确权条件,则以灌区面积所占份额按本次咨询服务费计算标准扣除相应费用进行结算;若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山坪塘、水库确权无意愿,则双方协商扣减该部分工作内容相应费用)。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6-18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农业水权确权设施选取招标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