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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省宏佳****公司康寿药店申请解除医保协议,****中心同意,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 药店 | **省宏佳****公司康寿店 | ****社区观城坡路132号 |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22****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1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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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