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省**县奇羊坝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出让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省地方标准DB42/T2209--2024)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县奇羊坝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出让事项
业主单位:****
项目地点:矿泉水水源地位于**县城210°方向、直距约 10.3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业州镇奇羊坝村。****中心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09°38'59.4 ,北纬30°31'45.4 ,水源地距宜(昌)万(州)铁路**站约17km、距沪蓉高速公路**东立交约30km,交通较便利。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依据泉水动态连续监测资料,按泉水流量衰减方程及以天然矿泉多年枯水期最小流量80%推算允许开采量。根据多年泉点动态观测,其流量2032.8-35000m3/d,年平均天然**量****261m2/a,折合3940.4m2/d。可开采**量930081.6m2/a,折合2548.2m2/d,规模属中型。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涉及矿泉水矿产**开发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对矿泉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将通过详细调查和公众咨询、确保对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村委会、村民和相关职能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采矿权出让的态度、采矿权出让是否担心日常饮用、农田灌溉问题,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环境及其他相关问题,建设单位应该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对采矿权出让的其它意见、建议和诉求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省**县奇羊坝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出让事项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15日一2026年6月23日)。
六、评估主体单位、评估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
联系人:姚亚军 联系电话:0718-****0981
评估实施单位:**金盛****公司
联系人:向海军,联系电话:134****5658
电子邮箱:****87772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省**县奇羊坝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出让事项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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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