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开发区**路27号1号科技研发办公楼第二层207室、208室
法定代表人:周洁兰 联系方式:139*****6994
委托代理人:谢日怡 联系方式:191*****3363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数字化DR、中医科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递交的关于****数字化DR、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现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本次采购文件将以下与图像质量、设备核心性能无直接关联、不影响临床诊断的参数设为强制性条款,严重偏离DR采购的核心目标。具体如下:
▲2.6.4滤线器纵向范围≥535mm
滤线器的核心作用是消除散射线,提升图像对比度,其关键性能指标为滤线栅栅比、栅密度(本次已标注≥103L/inch),而“纵向范围”仅为机械尺寸参数,不影响滤线效果与图像质量,属于纯机械安装尺寸指标,无需作为强制门槛。该参数设置明显为特定品牌的特定机型量身定制,排除其他符合临床需求的品牌参与竞争。
▲2.2.6系统沿摄影床纵向移动距离≥2345mm
摄影床的移动距离仅为机械结构参数,不影响设备成像质量与临床诊断能力。临床实际中,患者检查的移动范围由人体尺寸决定,该指标设置远超常规临床需求,属于过度定制的机械尺寸要求,与DR设备的核心质量毫无关联,仅为特定品牌的专属参数,限制了其他品牌的公平竞争。
3.其他非核心强制参数:如屏幕尺寸≥8英寸、滤线栅移除方式、平板在线充电等
此类参数仅影响操作便利性,不决定设备的临床诊断价值,却被纳入重点参数范围,进一步凸显了本次招标“重形式、轻质量、重定制、轻通用”的不合理导向。
答复:
(一)针对“滤线器纵向范围≥535mm为非核心机械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的答复:
滤线器纵向移动范围≥535mm并非单纯机械尺寸参数,而是直接服务于成像质量、诊疗安全与临床效率的实质性技术要求:
1.该参数可在患者无需挪动体位的前提下,完成胸、腰椎、骨盆等大范围部位摄影,保证滤线栅全程覆盖成像区域,有效杜绝栅切割伪影,直接保障图像质量,与临床诊断密切相关;
2.可适配高大、肥胖、卧床、急诊等特殊患者,减少患者移动频次与重复曝光,降低辐射剂量,符合放射诊疗安全要求;
3.采购人经前期市场调研,迈瑞、联影、万东、安健等多家主流品牌多款机型均满足本参数要求,本条款未针对特定品牌、特定机型设置,不存在差别待遇与排他性限制,符合《****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
(二)针对“系统沿摄影床纵向移动距离≥2345mm为过度定制、限制竞争”的答复:
系统沿摄影床纵向移动距离≥2345mm****中心门诊、体检、急诊综合业务确定的核心使用参数:
1.卧位状态下可实现头颈、胸、腹、脊柱、骨盆、下肢全部位连续投照,检查无死角;立位可灵活调整焦距,优化成像效果,****医疗机构各类临床检查需求,并非超出常规使用范围;
2.大幅减少患者体位变动与重复拍片,提升接诊效率,****中心高负荷接诊场景;
3.采购人经市场调研,国内多家主流DR品牌产品均可达到该参数标准,条款通用、无品牌指向,未设置歧视性门槛。
(三)针对“屏幕尺寸≥8英寸、滤线栅移除方式、平板在线充电等参数为重形式、轻质量”的答复:
上述参数属于设备实操配置与运维类实质性要求:
1.大屏操作、便捷的滤线栅拆装、平板在线充电,能够降低医护人员操作难度、提升科室运转效率、减少设备故障概率与运维成本,是保障科室常态化运转的必要配置;
2.本项目参数设置兼顾核心诊断性能与现场实操需求,不存在“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该类参数同样为行业通用配置,多家品牌均可满足,无排他性。
(四)针对“刻意弱化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图像清晰度等核心指标,参数设置本末倒置”的答复:
本项目采购需求始终以成像质量、核心硬件性能为第一原则,并未弱化核心指标:
1.数字化DR的滤线栅栅比、栅密度等直接决定图像质量的关键指标,已明确设置强制性要求,从源头把控成像效果;
2.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图像分辨率、成像稳定性等核心部件与性能,属于DR设备行业基础准入标准,是市场主流产品均需满足的通用要求;****中心诊疗定位,上述指标按照国家医用放射设备通用标准执行,所有合规医用DR设备均能达标;
3.本次所有参数分为成像核心指标、临床使用指标、运维操作指标三大类,三类参数相辅相成,均围绕临床诊断、患者安全、科室运营设置,不存在本末倒置的情况。
(五)针对“核心指标无量化、不可验证,非核心指标过度量化,参数编制不科学”的答复:
1.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均依据《医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国家相关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放射科实际使用场景编制,参数区分合理、设置规范;
2.设备核心性能指标,可通过厂家产品检测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进行核验,采购文件有要求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完整的验证依据,并非仅依靠供应商口头承诺;
3.机械移动类参数采用精确数值标注,是为统一设备使用标准、保障使用效果,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六)针对“参数指向特定品牌、排斥主流品牌竞争”的综合答复:
在采购文件编制阶段,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完成充分市场调研,迈瑞、联影、万东、安健等国内主流DR品牌均有对应机型完全满足本项目全部技术参数,本项目所设置的实质性条款均满足三家及以上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未设置任何指向特定品牌、排除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条件,****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综上,贵方提出的全部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规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千豪****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