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环境局**分局拟批准《**市**县**镇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县**镇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 | **省**市**县**镇桃星村、桃锋村 | **核清****公司 | 项目总投资90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本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防洪除涝、河道治理(包括清淤和护岸建设)项目,本工程治理河段为**水一级支流青坑溪及李坑溪,**水属合溪支流,韩江二级支流。青坑溪桃星村段桩号K0+940 至K1+015、桩号K1+033 至K1+280;李坑溪桃锋村段桩号Z1+000 至Z1+776、桩号Z1+835 至Z2+032、桩号Z2+050 至Z2+270。治理河长1.61km,清淤长1.61km,**渠道长0.33km,**护岸长2.951km。 | 1、废水:施工期本项目均在河道范围内进行,不涉及施工设备岸上清洗,不产生施工机修、冲洗废水。****学校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2、废气:施工期人工洒水降尘、物料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 淤泥做到随挖随运,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清淤作业时间。 3、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点的淤泥、弃土弃渣及时进行清运,回填的土方进行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 4、选用低噪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采用移动声屏障等。 |
****环境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