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的要求,现将****节能审查委托咨询评估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节能审查委托咨询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标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简要服务范围、要求 |
备注 |
| 标项一 |
****节能审查委托咨询评估 |
1 |
项 |
15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每个评估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为8000元/项目。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蒲州街道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业办公楼(汤家桥村综合楼)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购领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购领联系人:陈密珍 155****299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608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6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7楼
联系方式:0577-****1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蒲州街道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业办公楼(汤家桥村综合楼)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155****2996、158****5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陈女士、王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77-****1539(采购人)
155****2996、158****5861(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节能审查委托咨询评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