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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莞工学〔2024〕26号)、《关于做好****学年度资助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通〔2025〕18号),现对我校****学年春季学期新增的3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助学金按照****学年的标准进行发放。若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发现人选有违规行为请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电子****工作部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6月15日至6月22日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
受理地址:****中心A206
联系电话:0769-****1340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00
联 系 人:张老师
E-mail:****@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