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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湾新区水智江(兴慈四路-兴慈七路)河道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兆达****公司****公司 |
| 监测单位 | 慈****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湾新区水智江(兴慈四路-兴慈七路)河道工程于2026年5月25日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认为,****湾新区水智江(兴慈四路-兴慈七路)河道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