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消毒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4-1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市******社区洲腾公司工业区厂房(一)栋301
被投诉人 1 :****医院****医院)
地址:****市**区东环大道**线东侧红葫路6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东环大道230号居上V8城A座17楼1-4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我公司已经全部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是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公司与中标供应商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