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租要求 1、由出租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 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 ****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 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 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 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须 签****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 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1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中心在收到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 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承租(经营)期满后,承租方(经营)单位无欠费或违约行为,由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经营范围,如发现出租方有权力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金,承租方在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并服从出 租方统一管理。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3、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方资产违法违规经营。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 承租资格,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 利。 4、经营场所的水、电、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 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6、承租方不得哄抬物价,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会员卡。 7、承租方不得售卖国家禁止销售的违禁商品。 8、承租方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等活动。 9、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出租方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10、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 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