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平山木艺园建设项目

审批
广西-桂林-象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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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04MA5Q984140李永参
李雅芳**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北路33号**根雕市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区**木艺园建设项目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C2431-C2431-雕塑工艺品制造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
经度:110.299430 纬度: 25.222110****环境局
2023-04-18
市环象审〔2023〕3号****
2026-01-041800
1800****
****0304MA5Q984140****
****0304MA5Q984140******公司
914********542539W2025-07-01
2025-07-012025-11-01
2026-04-242026-05-27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于**项目项目属于**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属于**根雕工艺品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市**区**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北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99235度、北纬25.222161度。采用相对封闭结构生产房以及办公区,配套安装环境治理设施。建筑面积14365.25平方米,年产根雕工艺品9000件。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属于**根雕工艺品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市**区**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北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99235度、北纬25.222161度。采用相对封闭结构生产房以及办公区,配套安装环境治理设施。建筑面积14365.25平方米,年产根雕工艺品9000件。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属于**根雕工艺品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市**区**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北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99235度、北纬25.222161度。采用相对封闭结构生产房以及办公区,配套安装环境治理设施。建筑面积14365.25平方米,年产根雕工艺品9000件。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坏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能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内。该项目属于**根雕工艺品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市**区**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北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99235度、北纬25.222161度。采用相对封闭结构生产房以及办公区,配套安装环境治理设施。建筑面积14365.25平方米,年产根雕工艺品9000件。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因本项目改用清洗后干净的原木作为原材料,不需再进行清洗,所以本项目无清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因本项目改用清洗后干净的原木作为原材料,不需再进行清洗,所以本项目无清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水污染防治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除尘,不得外排。 2.营运期: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灌。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 1.施工期: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9个100%”要求,控制扬尘。 2.营运期:对所有加工易产生扬尘的须在相对封闭空间进行,锯料、刨料、打磨所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喷漆废气统一经“干式废气柜+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喷漆污染物经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 1.施工期: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施工场地周边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建筑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特殊情况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作业。 2.营运期: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减震、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降低机械设备等噪声对外界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置固体废物。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运营期:产生边角料及回收的粉尘按规定处置。油漆桶及油漆渣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除尘,不外排。 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灌。本项目无清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9个100%”要求,控制扬尘。 营运期所有加工易产生扬尘的须在相对封闭空间进行,锯料、刨料、打磨所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喷漆废气统一经“湿式喷漆柜+水喷淋塔+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喷漆污染物经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时施工场地周边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建筑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特殊情况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作业。 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取了减震、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降低机械设备等噪声对外界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施工期项目建筑垃圾已交由**勇发****公司全部清运至**区**乡三甲村消纳场处理;弃方全部由**勇发****公司负责运往**区**乡三甲村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因本项目改用清洗后干净的原木作为原材料,不需再进行清洗,所以本项目无清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因喷漆废气由“湿式喷漆柜+水喷淋塔+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更有效率,所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由“干式废气柜+催化燃烧装置”变为“湿式喷漆柜+水喷淋塔+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环境风险防控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J113号)等相关要求,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环境监察部门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上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其他要求,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已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目前为止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已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公司已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上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已落实,本项目建设已竣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
本项目已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目前为止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BOD5(吨/年) SS(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二甲苯(吨/年)
0 0.06 0.06 0 0 0.06 0.06
0 0.153 0.153 0 0 0.153 0.153
0 0.0103 0.0103 0 0 0.01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08 0.108 0 0 0.108 0.108
0 0.084 0.084 0 0 0.084 0.084
0 3664.035 3664.035 0 0 3664.035 3664.035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972 0.0972 0 0 0.097 0.097 /
0 0.567 0.567 0 0 0.567 0.567 /
0 0.0527 0.0527 0 0 0.053 0.05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湿式喷漆柜+水喷淋塔+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废气源工况正常时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处理前后各监测3次。
2 废气处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袋式除尘器 废气源工况正常时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选用低嗓声的设备,其次是采取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等措施 声源工况正常时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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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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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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