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铁建投资/中****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6-15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24 09:30:00 |
| **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 管网维护服务补遗公告 各供应商: **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管网维护服务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 补充本项目投标保函格式,格式如下: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防伪码: 致****(下称招标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参加贵方**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管网维护服务的投标,我行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招标人提供如下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我行主张保函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标书代写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标书代写 4.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标书代写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或者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投标人恶意质疑,造成采购活动拖延的; 8.符合采购文件或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形。标书代写 四、本保函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发生本保函第三条任一情形时,我行将在收到加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本保函打印件及下列条件的文件之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保函第一条项下的担保金额: 1.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索赔通知书; 2.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发生本保函第三条任一情形的声明。 五、本保函保证期间届满招标人未依法主张权利,或我行向招标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我行的保证责任免除。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如有争议,****法院****法院。 八、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九、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2026年06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更正对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