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103号 | |||||
| **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 | |||||
| 普通 | |||||
| ****关于**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市****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1302MA52P7B116 | |||||
| 黄韵华 |
| 身份证 |
| 2026年06月09日 |
| 2026年06月09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市****公司光华水泥厂(以下简称光华水泥厂)位于**市**县**镇,现拥有两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线及相关配套生产设施,并依托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处理厂污泥10万吨/年、污染土壤(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10万吨/年。
本项目依托光华水泥厂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的HW13、HW18、HW49等3类危险废物,共8万吨/年;并采用高铝料(1万吨/年)替代部分原材料。本项目建设不增加全厂水泥熟料产能。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环境局的意****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公司应**光华水泥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中的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暂存及预处理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书建议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企业厂界颗粒物、氨执行(GB 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DB 44/2367—2022)中“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用地的规划工作,****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对象。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落实防渗等管控措施和跟踪监测、隐患排查等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脱硝催化剂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环节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等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或依托光华水泥厂现有水泥生产设施处理处置。脱硫石膏、废耐火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依法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光华水泥厂现有水泥生产设施处理处置或送有利用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按规定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九)项目实施同时光华水泥厂开展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增加,项目不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根据《****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水泥、玻璃生产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5〕11号)等相关规定,光华水泥厂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且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企业前,生产天数按300天进行计算,全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371.25吨/年以内;光华水泥厂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且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企业后,生产天数按310天进行计算,全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383.63吨/年以内。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光华水泥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你公司及光华水泥厂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及光华水泥厂应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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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