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灌南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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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管】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

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004****1001JS32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灌**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灌数据经(2025)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

2.2 建设地点:灌**

2.3 建设内容: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1****水厂附属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利用**厂内的现状池塘以及**厂外东南侧废公兴河的带状岸坡等土地,建设5000m3/d生态缓冲区一座,****水厂出水水质;(2)**北路一体化污水智能分流工程,对合流污水进行收集,改善水体环境;(3)**路(五龙路-新港大道)**DN500~600市政污水管道,长度约1.7km;(4****泵站工程,在**路与沂河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规****泵站,规模1.0万m3/d,并配套部分污水管网。(5)**河周边部分水系清淤工程,**河周边部分水系采用水利冲刷法进行清淤,清淤量暂估为18500m3。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241.8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 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 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并对动态监管结果不合格企业进行截图,****委员会认定。(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整个工程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中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开标后初步评审前,****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二、方法三,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 家 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15 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5.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1)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2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6-15 08:56:382026-06-23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06-29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提醒: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 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公司工作人员:朱工:199****8769、张工:199****9263、王工:199****8931固定电话:0512-****8503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网、**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灌**集中办公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鑫**B1202、1203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田工

电话:138****7978

电话:151****2743

传真:/

项目负责人:田恒春

邮编:222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灌**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8-****6599

10.3异议渠道

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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