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PVDF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审批
宁夏-石嘴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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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万吨PVDF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冷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需****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PVDF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开发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由原1万吨PVDF(聚偏氟乙烯)生产系统扩建为2.0万吨PVDF(聚偏氟乙烯)生产系统。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9****1103

邮箱:****@qq.com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

地址:银市**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951-****81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从以下网站上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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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附件1: 附件1 公众意见表 .docx 17.6 KB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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