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迁建项目 | **** | ****开发区**道3号 | ******公司 | 迁建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道3号,建筑面积4236.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购置现有闲置厂房, 搬迁、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不变,预计年拆解废电线、废电缆、废电机、废铜、废铝、废铁、废五金、废压缩机等4万吨、年产塑料颗粒4万吨。 | 1.运营期拆解生产线剥线工序废气、切割工序废气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达标排放;塑料颗粒生产线挤出工序废气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塑料颗粒物生产线筛分工序、干法破碎工序产生颗粒物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湿式铜米机用水、造粒冷却废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滤网和废过滤残渣、喷淋塔废水应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集尘、废布袋****回收部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水池底泥、生活垃圾、杂物应委托城管委统一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